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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23-06-14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放大学、社区学院、社教中心: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2023 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申报创建工作立项已经开始,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内涵与范围。申报的“优质项目化基地”是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依托社区教育的产品、服务、平台等载体实施的社区教育的实体。

2.特点与辨识度。“优质项目化基地”培育建设的项目或品牌要有特点,有一定的辨识度,既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与学习者需求,又有较鲜明的教育教学创新性,同时在区域内需有一定的辐射面。

3.基础与前景。申报的“优质项目化基地”可以是在省内已申报的各类社区教育品牌项目现有基础上的发展提升,也可以是新孕育的项目,但均应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和社会影响,有较好的孵化空间和发展前景。

二、申报要求

1、请申报单位按照《“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社教指〔202315号)的要求进行申报(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

12023 年“优质项目化基地”申报评审书(附件1)。

上述材料格式见附件,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佐证材料一式2份,佐证材料单独另行装订成册,同时报送PDF 格式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送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东路211号 盐城开放大学

电子文档报送邮箱:270712768@qq.com

五、报送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8日下午5点前。

六、报送联系人

李华峰,17372420905

附件

12023 年“优质项目化基地”申报评审书

2、“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盐城开放大学

             202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