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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游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游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放大学、社区学院,各社教中心、机构:

2023年度游学项目建设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游学项目的申报主体由各级开放大学及社区教育机构牵头,遴选条件相对成熟、管理相对规范、有一定特色化、主题化、类型化的项目进行申报。项目鼓励多方联合建设,充分整合、利用各方资源。

二、项目建设周期

游学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两年。项目建设运行一年后,省社指中心将根据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游学课程视频资源设计与制作;项目建设周期完成后,省社指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工作。

三、项目申报条件

1.教育性原则。游学项目要结合不同学习群体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不同学习群体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空间。

2.实践性原则。游学项目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

引导不同学习群体在与校园学习、工作场所、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3.安全性原则。游学项目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不同学习人群的安全。

4.共享性原则。游学项目以公益性为主,适度引入市场机制,努力形成资源共享、合力共建新格局。

四、报送要求

盐城开放大学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申报单位于2023107日下午5点前将项目纸质申报评审书和佐证材料(2份)报送盐城开放大学,同时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盐城开放大学社会教育指导中心 培训部 盐城工学院北校区图书馆104(建军东路211号)

电子文档报送邮箱:270712768@qq.com

联系人:李华峰17372420905


盐城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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