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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2年1月自学考试各类非统考成绩的通知

作者:自考办    审核人:自考办    发表时间:2021-12-07     浏览次数:

各教学点、“二学历”承办学院:

为做好本次自学考试各类非统考成绩的上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成绩范围

(一)凡需与20221月考试统考成绩进行合并的校内考核成绩都要上报,具体为:

1.助学专业综合改革专业中由教学点、“二学历”承办学院负责实施的过程性考核成绩。

2.助学专业综合改革专业中由教学点、“二学历”承办学院负责实施的“含实践”课程中的实践考核成绩。

(二)我校教学计划本学期安排的,由教学点、“二学历”承办学院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的纯实践课程[含本校“二学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二、上报时间及方式

1.上报开始时间:2021127

上报(含审核)截止时间:202213日中午12:00

2.请以教学点、“二学历”承办学院为单位上报以上成绩,电子版报盐工自考办邮箱(ygzkb@ycit.cn),文件名前加上报单位名简称;纸质版报盐工自考办,须加盖上报单位章及填报人、审核人签名。

三、助学专业过程性成绩上报注意事项

1.上报课程查询:请在群文件20221月考试过程性成绩上报清单中筛选各家应报课程(删除其它),填上相应成绩。

2.清单内容包含了已报的(以前已报)和未报的成绩 ,其中未报成绩为空,请直接填写后上报。注意不要更改任何格式,否则无法成功上传

3.如发现清单数据与考生报考信息或计划不符,请联系自考办。

四、助学专业纯实践(含论文)课程成绩上报注意事项

1.请按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代号(5位)上报。

2.上报模板请在群文件中下载。

3.学生考核材料(试卷、论文等)暂不报送,请各家存档备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中,有综合测评加分的课程,其加分须与过程性考核成绩合并后上报,即该门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总分为110分;实践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

2.助学专业的过程性成绩已开放二次上报,合并时以最新一次的成绩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211号 盐城工学院北校区图书馆217,电话:8816813788168142

 

 

盐城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