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着力研究阐释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着力研究解决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前沿和江苏历史文化发展问题,努力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建设文化强省、社科强省服务。
二、申报要求。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关注江苏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范围。课题涉及17个学科领域,研究内容不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申请人可自选题目。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四、项目类别。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6万元、4万元、4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请人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后出生);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六、选题要求。基础理论研究选题,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还可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应用对策研究选题(由研究内容决定),一般要求按照选题核心研究内容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应用对策研究不受理自选课题。
七、申报课题数量限制。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含二个)课题的申请。正在研究和没有结项的各类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立项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重复立项。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以及列入项目清理范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自中止、清理、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八、诚信要求。申请人要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九、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三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二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十、申报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见附件,申请书、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一、评审办法。本年度课题评审采取异地专家通讯初评和会议复评相结合的办法,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
十二、受理申报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7月20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截止日期前把申请书(含活页)一式4份(含1份原件)、《课题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集中报送科技产业处,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沈友娣;希望大道校区图书馆6楼南部;电话:88298891;13814388465;电子邮箱:shenyoudi2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