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提升教学质量,现面向校内二级学院和校外教学点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充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二、聘用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扎实的理论基础,能够胜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
3.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4.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鼓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离退休教师积极参与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中来,年龄不超过63周岁。
5.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或实验、实践和实习课程任课教师,具备相应实验、实践和实习课程的2年及以上的任课经验,或《形势与政策》任课教师可为长期从事学生政治教育工作的党员教师。
6.校外教学点辅导教师可聘用高职、中职学校的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本专业从教经历。
7.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学任务。
具体以《盐城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授课教师聘用管理制度》为准。
三、征集专业
本次师资选聘涵盖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招生专业,具体专业如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会计学。
四、聘用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盐城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授课教师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等)。
2. 单位推荐:校内教师由学历教育部审核推荐和校外教师由校外教学点审核推荐,择优推荐,并填写《盐城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授课教师聘用汇总表》。
3. 学院审核:继续教育学院对推荐教师进行审核,确定选聘教师名单。
五、其他事项
1. 各教学点请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盐城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授课教师审批表》《盐城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授课教师聘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校外教学点推荐的教师原则上只能在本校外教学点上课。
2.由继续教育学院出具聘用通知,收到聘用通知后方可参加盐城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线下教学、毕业论文指导等工作;在参与相关工作后,按照盐城工学院财务制度,统一发放相关酬金。
4. 联系人:燕老师,联系电话:0515-88300912
盐城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