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及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课程实习
1.对象:2025年教学进程表中涉及的课程实习的学生。(具体见附件1,实习课程安排清单)
2.时间安排:2025年5月6日至6月6日,实习时长2周。
3.要求
(1)校外教学点学生由各教学点统一安排,校本部学生由学历教育部统一安排;学生如果无法按照统一安排时间实习,可自行安排,实习内容应与课程内容一致。凡参加统一实习的学生请主动与教学点联系,实习期间不得请假。
(2)实习结束后填写“盐城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实习报告”(附件2)。
(3)校外教学点于2025年6月15日之前将“盐城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实习报告”纸质稿材料收齐后上报校本部,由校本部分派给各专业教师评阅。
二、毕业实习
1.对象
2025年教学进程表中涉及的毕业实习的学生。(具体见附件3,毕业实习安排清单)
2.时间安排
2025年5月1日至7月31日,实习时长6周。
3.要求
(1)校外教学点学生由各教学点统一安排,校本部学生由学历教育部统一安排;学生如果无法按照统一安排时间实习,可自行安排。凡参加统一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不得请假。
(2)实习结束后填写“实习报告”(附件4)、“毕业实习鉴定表”(附件5),鉴定表需按要求盖章。
(3)校外教学点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将“实习报告”、“毕业实习鉴定表”学生纸质稿材料收齐后上报校本部。
三、毕业论文(设计)
1.对象
2025届秋季本科(2021级高起本)毕业生、往届未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等其他需要重做的学生;未注册或者欠费学生不得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2.开展形式
需申请学位的学生由校本部部统一安排,不申请学位由各教学点根据自身师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各教学点于4月30日前,将统计表(附件6)报送校本部。此次未申请校本部指导教师指导论文者,后期不得申请学位;授予学位时间一般迟于毕业时间半年左右。
3.时间安排
(1)布置阶段:2025年4月27日-5月10日
以专业为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布置、学生确定题目、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等,指导教师聘用需符合我校相关文件要求。
(2)撰写阶段:2025年5月11日-9月30日
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各教学点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字数要求:经管类、文史类总字数不低于6000字,理工类总字数不低于8000字。
(3)毕业论文(设计)查重阶段:2025年6月1日-9月30日
检测系统: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查重检测要求:重复率必须 R≤30﹪(注:R 为文章整篇文字的相似率,是指被检测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为检测合格;检测结果以系统读取为准。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为本科毕业生提供两次免费查重机会。学生可在学习平台进行查重检测,学习平台已关联维普,可直接查重(操作流程近日另行公布)。超过两次查重检测需自费处理。查重的结果作为毕业审核的条件之一,查重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4)答辩阶段:2025年10月8日-31日
各教学点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在答辩前完成对答辩论文的各项审阅和评阅工作,包括指导教师审阅和评阅教师评阅。学生须根据审阅和评阅意见认真修改,各教学点在严把论文(设计)质量关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流程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答辩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答辩,答辩成绩按零分计。
(5)录分阶段:2025年10月15日-31日
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学习平台,录入流程于平台优化后发布。成绩由论文指导教师上传学习平台。
成绩评定规则:指导教师审查成绩×40%+评阅成绩×20%+答辩成绩×40%
(6)材料存档阶段:2025年11月1日-15日
各教学点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整理及存档,备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载簿(附件7);
b.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8),2份,1份报校本部;
c. 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
含:封面(附件9)、最终稿查重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审查意见表(附件10)、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表(附件1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果表(附件12)、开题报告(附件13)、论文终稿(附件14),其中封面张贴在档案袋上。
3.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安排指导老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进行指导,学生选题须与本人所读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选题,一人一题。
(2)各教学单位务必加强毕业论文写作学术诚信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指导教师在论文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查处论文抄袭行为。
(3)无论任何环节发现论文有抄袭行为者,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如果学生采用不正当手段降低查重率,一经发现取消此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4)各教学单位需将自行聘请的指导教师相关资料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上报校本部。
(5)学生和各教学点需按照时间节点填报各类材料。
(6)学生务必于规定的时间内,将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的电子稿(word版)上传至平台查重。逾期相关端口将关闭,未上传者按延期毕业处理。
五、联系人及方式
1.学习平台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652220260),如维普查重或操作上传时遇问题可联系详细咨询。
2.教学点联系方式:
校本部:0515-88168712、88168150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学点:13913540802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学点:0517-89960369
徐州市四达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13395263599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校外教学点:0515-68661309
盐城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