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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24-05-2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社指中心、开放大学、社区学院、社教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区教育内涵建设,推进全省“优质项目化基地”持续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优质项目品牌,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社指中心”)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申报工作、2023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中期检查工作和2022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评估验收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社教指〔2024〕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一、报送要求

盐城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盐城开放大学)负责本市社指中心和开放大学系统内项目相关材料的初审、遴选,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省级评审流程。请各县(市、区)社指中心、开放大学、社区学院、社教中心于620日前将本地区申报、中期检查及验收等材料和汇总表统一寄送至盐城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请在截止时间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人通过“江苏学习在线”专栏进行项目申报申报人在“江苏学习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后,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打印,并请所在单位盖章后寄送。

二、联系方式

市社指中心联系人:李华峰,电话:17372420905,邮箱:270712768@qq.com

寄送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东路211号盐城工学院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2.2024年“优质项目化基地”申报评审书

3.2023年“优质项目化基地”阶段性考核表

4.2022年“优质项目化基地”评估验收考核表

5.《“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盐城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45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