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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教育部工作职责

作者:社会教育部    审核人:陈志华    发表时间:2024-11-11     浏览次数:

1.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盐城市开放大学系统社会教育工作,推动县域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工作的开展;

2根据学院总体部署、省社会教育指导中心的安排和市教育局的委托在全市开展社区教育项目开拓、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等工作;

3.根据学院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社会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做好课题立项、评审、评奖等工作,社会教育工作成果的推广和宣传工作,做好《盐城市社会教育简报》的编纂工作;

4在市教育的委托下加强社会教育品牌建设,组织全市社会教育成果的总结、提炼、展示和推广;

5.负责盐城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的日常业务工作。加强与省、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推进全市社会教育体系建设;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