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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2026年夏季毕业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韦文东    审核人:陈志华    发表时间:2026-01-0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同学及校外教学点:

为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2026年夏季毕业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毕业实习

1.对象

2026年夏季毕业生且2025年秋学期或2026年春学期教学进程表中涉及的毕业实习的学生。

2.时间安排

2026年3月2日至4月12日,实习时长6周。

3.要求

(1)校外教学点学生由各教学点统一安排,校本部学生由学历教育部统一安排;学生如果无法按照统一安排时间实习,可自行安排。凡参加统一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不得请假。

(2)实习结束后填写“实习报告”(附件1)。

(3)校外教学点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将“实习报告”学生纸质稿材料收齐并评定成绩上传系统,纸质材料留存备查。

三、毕业论文(设计)

1.对象

2026届夏季本科(2024级专升本)毕业生、往届未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等其他需要重做的学生;未注册或者欠费学生不得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2.开展形式

需申请学位的学生由校本部部统一安排,不申请学位由各教学点根据自身师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各教学点于2026年1月12日前,将统计表(附件2)报送校本部。此次未申请校本部指导教师指导论文者,后期不得申请学位;授予学位时间一般迟于毕业时间半年左右

3.时间安排

(1)是否申请学位论文统计阶段:2026年1月6日-1月12日

是否申请学位论文由学生(2024级)本人登录学习平台选择提交,其他往届生向各教学点申请,各教学点确认后报校本部,发送邮箱1535679280@qq.com。

(2)布置阶段:2026年1月6日-1月20日

以专业为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布置、学生确定题目、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等,指导教师聘用需符合我校相关文件要求。

(3)撰写阶段:2026年1月21日-5月31日

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各教学点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字数要求:经管类、文史类总字数不低于6000字,理工类总字数不低于8000字。

(4)毕业论文(设计)查重阶段:2026年6月1日-6月10日

检测系统: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查重检测要求:重复率必须 R≤30﹪(注:R 为文章整篇文字的相似率,是指被检测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为检测合格;检测结果以系统读取为准。

普论文检测系统为本科毕业生提供1次免费查重机会。请各位同学确保论文合格后,上传系统查重。学生可在学习平台进行查重检测,学习平台已关联维普,可直接查重。超过1次查重检测需自费处理。查重的结果作为毕业审核的条件之一,查重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5)答辩阶段:2026年6月11日-20日

各教学点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在答辩前完成对答辩论文的各项审阅和评阅工作,包括指导教师审阅和评阅教师评阅。学生须根据审阅和评阅意见认真修改,各教学点在严把论文(设计)质量关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流程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答辩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答辩,答辩成绩按零分计。

(6)录分阶段:2026年6月11日-25日

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学习平台。成绩由论文指导教师上传学习平台。

成绩评定规则:指导教师审查成绩×40%+评阅成绩×20%+答辩成绩×40%

(7)材料存档阶段:2026年6月26日-7月5日

各教学点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整理及存档,备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b. 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

含:封面(附件3)、最终稿查重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审查意见表(附件4)、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表(附件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果表(附件6)、开题报告(附件7)、论文终稿(附件8),其中封面张贴在档案袋上。

3.要求

(1)是否申请学位论文、论文选题、查重等流程,均在系统完成,学生、指导教师、教学点操作流程见附件9。

(2)各教学单位需安排指导老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进行指导,学生选题须与本人所读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选题,一人一题。

(3)各教学单位务必加强毕业论文写作学术诚信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指导教师在论文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查处论文抄袭行为。

(4)无论任何环节发现论文有抄袭行为者,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如果学生采用不正当手段降低查重率,一经发现取消此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5)各教学单位需将自行聘请的指导教师相关资料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上报校本部。

(6)学生和各教学点需按照时间节点填报各类材料。

(7)学生务必于规定的时间内,将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的电子稿(word版)上传至平台查重。逾期相关端口将关闭,未上传者按延期毕业处理。

五、联系人及方式

教学点联系方式:

校本部:0515-88168712、88168150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学点:13913540802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学点:0517-89960369

徐州市四达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13395263599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校外教学点:0515-68661309

盐城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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