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2级高起本学生、各指导教师、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我院《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2022级高起本毕业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进度安排,现将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1.2026年10月8日-31日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阶段,请各教学点务必认真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及答辩工作。
2. 各教学点要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的培训指导工作,明确告知每一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规则为:指导教师审查成绩×40%+评阅成绩×20%+答辩成绩×40%;如果学生论文成绩被抽中,且抽检结果为与原成绩等级不符的,按下述第6.(2)的要求评定成绩。
3.各校外教学点及指导教师须明确告知学生盐城工学院函授学生的毕业条件(每门成绩合格);明确告知学生盐城工学院函授教育的学位授予条件(2022级高起本学生的学位条件为: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课程平均分70分及以上,学位英语成绩符合条件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中等及以上,具体查阅学位授予条例,见《盐城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2022年修订)》)。
4.学校为学生提供一次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免费查重机会,请各位学生将经指导教师确认后的定稿,上传系统查重,否则需要自费。
5.答辩前,指导教师须以文字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告知指导教师审查成绩;各教学点汇总上述指导教师审查成绩、评阅成绩两项成绩,于答辩前再次以文字形式告知学生;答辩成绩应当场或答辩结束后半天内反馈至每位学生。同时须告知全体学生,本届毕业论文将开展抽检工作,论文最终成绩以抽检结果来确定。
6.请各教学点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成绩预发布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打包,发送至邮箱:1535679280@qq.com。文件打包格式详见附件。
7.关于抽检的安排:
(1)被抽检论文首先由1位专家开展评阅;专家评审结果与原论文成绩等级一致的,判定抽检合格;评审结果与原成绩等级不符的,送第2位专家复评;若第二位专家评审意见与第一位专家一致,判定该论文结果为与原成绩等级不符;若前两位专家意见不一致,交由第3位专家进行评阅,抽检最终结果采纳两位专家一致的评审意见。
(2)对于抽检结果为与原成绩等级不符的,校本部反馈抽检专家意见给各教学点,各教学点迅速反馈给学生修改,于2026年11月30日前,重新提交校本部重新评阅。逾期未提交者,总评成绩按抽检成绩评定;按期提交者,总评成绩按校本部重新评阅的成绩评定;本次之后不再安排修改重评。
(3)抽检对象以总评成绩为中等及以上的论文为主;所有拟申请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实行100%全覆盖抽检。
(4)若教学点论文抽检不合格率超过50%,将暂缓拨付该教学点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费、答辩费,待完成整改后予以拨付;拒不落实整改的教学点,不予拨付相关费用。
8.录分及材料归档工作安排在12月份开展,各教学点根据通知安排,严格执行,避免影响学生毕业审核。
9.各教学点要严格落实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毕业条件、学位条件、抽检要求的告知工作,如因告知不到位、指导教师指导过程不到位等问题,引发学生通过政府热线等渠道投诉,将暂缓该教学点各项财务报销。
盐城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8日